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武汉大学工商管理高级培训班(2015春)第六次授课通知
发布时间:2015-10-12 00:00

 

经济与管理学院高层管理培训与发展中心将于2015年10月24/25日举行 “武汉大学工商管理高级培训班(2015春)”第次上课,上课地点在经济与管理学院C155第四会议室,具体安排如下:
    授课时间:2015年10月24/25日 上午8:30-11:30;下午2:00-5:00
上课地点:经济与管理学院C155第四会议室
课程名称:《企业法务与风险防控》、《商业伦理与社会责任》
授课教师:   法学博士后 郑春美 教授
        
请同学们提前作相关学习准备,并注意以下相关事项:
1、10月24日上午8:30以前到达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C155第四会议室
    2、上课前在教室领取上课所需资料,并根据教室内桌上的学员名牌就座。
    3、每天上、下午上课前在签到处签到。
    4、课程结束后请配合班主任做好相关离校工作。
授课老师简介
    
高级法官博士后高端律师顾问, 曾任教于武汉大学,并先后担任法院审判长、庭长、副院长等领导职务,长期开展企业法律问题研究工作。编写出版书目:《和谐社会构建中的强制执行权研究》、《中国应用法学优秀成果要览》等,在国家级核心期刊发表论文60余篇。
郑春美  老 师
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会计系教授, 经济学博士, 博士生导师,加拿大管理科学会员 (ASAC)会员。      
1986年毕业6月于武汉大学经济管理学院,获经济学学士;1997年于武汉大学管理学院获企业管理硕士学位(会计学);2005年于武汉大学商学院获经济学博士学位。1986年 6月起任教于武汉大学。1989年2月-1990年1月到在福建厦门大学经济学院参加世界银行与国家教委联合主办的《国际会计与国际财税》高校师资进修班;2002年4月-2003年6月受加拿大政府资助赴加拿大圣玛丽大学商学院进修;2009年8月24日—2010年8月24日受韩国高等教育财团的资助在韩国首尔国立大学作访问研究;2011年2月1日-2月16日带领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首届IMBA学生赴美国俄亥俄州立大学、普林斯顿大学和斯坦福大学进行学术交流和访问。 
1986年起先后为武汉大学各类学生开设《会计学原理》(双语)、《财务会计》、《管理会计》、《国际会计》、《商业银行会计》等课程;现主要负责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IMBA核心课程《会计学》英文版、会计系科学硕士《专业英语》、MPAcc《企业伦理与会计职业道德》、ACCA专业《会计师与企业》和《金融企业会计》等核心课程的教学工作;并参与MBA《会计学》和《企业内部控制制度》等课程教学与开发工作。 
研究兴趣主要涉及会计(含金融会计)和公司治理两个领域,对财务与会计、企业内部控制制度、公司治理基本理论和治理机制等方面有浓厚的兴趣。1994年以来,在国内外权威、核心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30余篇,并多次应邀参加国际会议;出版著作8本。承担的国家、省部和企业横向科研课题8项。主持教育部人文规划项目:基于会计监管的独立董事制度有效性的实证研究(2008);财政部:《会计法》若干问题研究( 2005);横向《股东审计与集团公司治理问题研究》(2009),《民营企业内部控制问题研究》(2004);参加社科基金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问题研究(06BJY067)和自科基金基于协同效应、影响成本与资产专用性的公司并购绩效研究(70672066)各一项。
办公室电话:027-68755123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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