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EDP同学会章程

第一章 总则

  第一条 本会的名称是“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EDP同学会”,简称“武大经管院EDP同学会”(下称“本会”)。英文名称是“Economics & Management School EDP Student Association of Wuhan University”,缩写为“WHUEDPSA”。

  第二条 本会是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EDP同学(包括EDP校友和在读的学生,下称“同学”)自愿组成的群众团体,挂靠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(下称“学院”),是非营利性组织。

  第三条 本会的宗旨是: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,继承并发扬母校优良传统,加强同学之间、同学与母校之间的联系、合作与团结,促进交流、加深感情、扩大人脉,推动同学、母校事业发展。

  第四条 本会不涉及任何政治、宗教和一切非法活动。

  第五条 本会在学院常设联络地址,遵循学院工作指导。

第二章 任务活动原则

  第六条  本会的主要任务是服务本会会员,支持同学、母校事业发展。具体内容有:

  (一)开展各种形式的联谊活动;

  (二)建立交流平台,帮助同学与母校及各界间交流;

  (三)提供交流学习机会,帮助同学实现终身学习愿望;

  (四)协助与支持同学发展自身的事业;

  (五)组织同学参与学院教育、科研事业;

  (六)组织同学参加社会公益活动;

  (七)协助与参加学院开展的与校友有关的活动。

  第七条 本会按照理事会批准的章程开展活动,不超越章程规定的范围。本会开展活动时,遵守诚实守信、公正公平原则,不损害国家、学院、同学的利益。

第三章 会

  第八条 本会由个人会员组成。

  第九条 申请加入本会,须具备下列条件:

  (一)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EDP同学本人;

  (二)承认并遵守本会章程,执行本会决议;

  (三)维护学院、本会及其同学的利益、信誉和形象;

  (四)自愿加入本会,自觉缴纳会费,积极捐资本会;

  (五)积极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,为本会发展出谋献策。

  第十条 入会程序:

  (一)提交入会申请;

  (二)秘书处审核通过。

  第十一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力:

  (一)本会的选举权、被选举权和表决权;

  (二)参加本会的活动权;

  (三)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;

  (四)对本会工作的知情权、建议权和监督权;

  (五)退会自由权;

  (六)享有本章程附件一所述附加权利。

  第十二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:

  (一)遵守本会章程;

  (二)执行本会的决议;

  (三)维护本会的合法权益;

  (四)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;

  (五)积极参加本会组织的活动;

  (六)按规定缴纳会费;

  (七)履行本会理事会通过的其它应尽义务。

  第十三条 会员超过一年无故不履行义务的,可视为自动退会。

  第十四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会章程的行为,经本会秘书处讨论提议并报经理事会批准,予以除名。

第四章 组织机构、负责人

  第十五条 本会领导机构的产生和重大事项的决策,须经集体讨论,并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定。

  本会组织结构参见本章程附件二《组织结构图》。

  第十六条 本会的选举是指所有会员参加通过通讯或网络方式表决。

  第十七条 本会设理事会,为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,对所有会员负责。

  (一)本会理事由特邀理事、当然理事、班级理事三种类型理事组成。

  (二)特邀理事由理事会邀请对本会贡献大、有一定社会声望的同学担任。

  (三)当然理事由本会各地区分会和专业协会会长担任。

  (四)班级理事以班为单位,每班一名,班级理事可以由班级同学推荐,也可自荐,经适当程序选举并经公示后产生。

  (五)理事任期三年,可连任。每年对任期届满的理事,由秘书处组织改选。

  第十八条  理事会职责:

  (一)审议、修改和通过本会章程;

  (二)审核批准会费收取和管理实施细则及年度工作计划;

  (三)听取、审议秘书长的工作报告,检查秘书处工作;

  (四)决定秘书长的任免;

  (五)审议会费收取和使用情况;

  (六)审查批准年度会费收支报告、年度工作报告;

  (七)其他重大事项。

  十九 理事会每年召开一次会议,由会长负责召集和主持。会长因故不能出席,由其委托执行会长召集和主持。有1/3理事提议,可召开临时理事会会议。召开理事会会议,需提前5日通知全体理事。理事会会议,应由理事本人出席,理事因故不能出席,可委托其他理事代为出席并表决。

  第二十条  本会的负责人是指会长、执行会长、副会长和秘书长。

  (一)会长由理事会选举产生,任期三年,可连任,最多两届。

  (二)执行会长由会长提名,并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产生,任期三年,可连任,最多两届。

  (三)副会长由各地区同学会、专业协会会长担任。

  (四)秘书长、执行副秘书长由会长提名,并经理事会批准。

  第二十  本会设会长会议,由会长、执行会长、副会长组成,为本会日常决策机构。会长会议每年视需要召开若干次,由会长召集,主要对本会日常工作进行讨论与决定。

   本会设名誉会长、顾问若干名,由德高望重的校友和同学担任。名誉会长和顾问由会长会议提名,并经理事会会议表决通过。

   本会设秘书处,为本会执行机构。秘书处设秘书长一名,执行副秘书长一至三名,副秘书长若干名;各地区同学会、专业协会秘书长为本会当然副秘书长。秘书处负责:

  (一)执行理事会决议;

  (二)收取和管理本会会费;

  (三)起草年度工作计划,经理事会审议通过后组织实施;

  (四)起草年度工作报告,经会长会议审议通过后向理事会报告;

  (五)建设与维护交流平台和数据库;

  (六)组织各种会议和活动,形成和保管会议纪要及活动资料;

  (七)披露会议纪要、活动资料以及会费收支、年度工作计划与报告等信息;

  (八)理事会、会长交办的本会其他工作。

第五章 会费收取、管理与监督

  第二十四条 秘书处负责本会会费的收取和管理,并制定实施细则报理事会审批。本会会费归全体会员所有,经费来源有:

  (一)会员缴纳会费;

  (二)个人捐赠;

  (三)企业资助;

  (四)其他合法收入。

  第二十五条  本会会费由同学入会时一次性收取,入会会员每人每年3000元,理事每人每年5000元;各地区同学会和专业协会不再收取会费,但可向所属会员收取年费和专项活动经费,收取标准应报备本会秘书处。

  第二十六条 本会会费须专户存储,由会长指定秘书处专人分别负责会计与出纳工作。本会经费实行量入为出,主要用于:

  (一)本会活动支出,包括联谊活动、学术论坛和学院教育科研赞助以及公益活动经费等;

  (二)每年协助各地区同学会和专业协会举办一次正规活动的支出。

  (三)具体使用办法见本章程附件三《武大经管院EDP同学会会费缴纳使用管理办法》。

第六章 终止程序及善后

  第二十 本会因各种原因需注销时,由理事会提出终止方案,经会员投票表决,并报学院备案。

  二十八 本会终止前,成立清算组,处理善后事宜。清算完成后,向全体会员公告清算结果。


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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